中文 | English | 日本语
首 页 | 用户留言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工业区概览
基础设施
招商地块
标准厂房
人力资源
投资服务
优惠政策
企业名录
统计数据
时尚生活

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服务 -> 入驻企业协会


嘉定工业区入驻企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上海市嘉定工业 区入驻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是由嘉定工业区入驻的内 外商投资企业、台港侨投资企业、从事内外商投资服务工作的机构和科研单位及其他有关组织和社会人士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根据国家对外开放,鼓励内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努力为会员和投资者服务,维护会员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进会员企业中外各方、会员和政府有关机构以及会员之间的联系、了解与合作。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宣传国家、上海市、嘉定区和工业区对外开放、吸收内外资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介绍投资环境,为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提供参考;
(二)为会员和中外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三)组织交流会员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劳动保护以及中外各方执行合同、合作共事等方面的经验,表彰先进,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维护会员和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调查了解会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接受会员的申诉,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五)举办适合会员需要的各种培训班、讲习班、研讨会、讲座等,提高会员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印发简报、法规选编等,宣传改革开放和政策、法规,反映企业情况,报道协会工作;
(七)组织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增强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相互了解支持,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与合作;
(八)办理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的委托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凡承认协会章程,参加协会活动的内外商投资企业、台港侨投资企业以及内外商企业在嘉定工业区从事投资业务的机构,均可申请加入协会为团体会员。
其他从事内外商投资服务工作的机构和科研单位,可申请加入协会为团体会员。
承认协会章程,热心支持协会工作的有关人士,可申请加入或被邀请为协会的个人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享受协会组织的各种服务;
•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  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  要求协会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帮助;
•  有退会的自由。
申请参加或退出协会,应按规定履行手续。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  支持协会开展工作;
•  提供协会所需的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
•  承担协会所分配的任务。

第四章 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

第八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根据需要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讨论和决定 协会 的重大事项;
•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  制定和修改 协会 章程;
•  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十条 协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它的主要任务是:

•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  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  聘任会长 1 人,常务副会长 1 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秘书长 1 人、副秘书长 1 人,以上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理事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出席,被委托的代表行使理事的职权。


   理事会需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作出决议。理事会的决议需由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


   理事调离所代表的会员企业或单位,即自然不再担任职务,缺额由所在单位的相应人员自然增补。

第十一条 理事会在闭会期间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理事会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会长对外代表协会并主持会务,组织实施理事会通过的决议、制订的工作计划及其他决议事项。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会长可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由副会长和秘书长参加,讨论重大问题。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会长办公会议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确认或追认。

第十二条 协会设办事机构——秘书处,秘书处工作由嘉定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兼任。

第十三条 协会根据需要,经理事会决定,可推举 协会 名誉会长,聘请高级顾问和顾问。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来源如下:
(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支持。
(二)有关单位或友好人士的资助和捐赠。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理事会。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   用户留言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 上海嘉定工业区版权所有